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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倡议书

日期:2021-04-29 12:22:02
各会员机构:
       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的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及《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》精神,助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,弘扬社会组织正气,现向各会员机构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坚决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合作
       各会员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、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责任担当,积极动员员工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。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;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;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;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;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。
二、加强内部管理,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
       各会员机构要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,加强内部管理,规范员工行为,引导员工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,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,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,不为非法社会组织“站台”或“代言”,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任何线上、线下及场所便利,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,弘扬社会组织正气,传播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正能量。
三、提高防范意识,坚决维护社会组织生态环境
       各会员机构要强化法律观念、提高防范意识,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,应登录“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”(http://www.chinanpo.gov.cn/)或“中国社会组织动态”微信公众号,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、合法性,防止上当受骗。对发现身边的非法社会组织线索能够及时举报。
希望各会员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,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,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生态环境。
 
省协会监督举报电话:0371-86221631
联系人:荣建虎
附件1: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
附件2:《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》
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

地址: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14号路劲大厦14楼1401室

联系人:亢乐、李冬彬

联系电话:0371-63582337、638176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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